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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通报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情况
作者:admin 来源: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:2022-12-01 17:30:52为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,切实发挥“看门人”作用,今年初,我会组织对8家证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。本次检查覆盖了股权、债券、并购重组等投行业务各条线、全流程。从检查结果来看,各公司基本建立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组织架构,实现集中统一管理,由业务部门、质量控制、内核合规构成的“三道防线”内控体系有效运作。检查也发现部分证券公司存在内控制度和保障机制不健全、内控把关不严格等问题,个别证券公司存在内控组织架构不合理、岗位职责利益冲突、投行团队“承包制”管理等较为严重的问题。
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,证监会坚持“穿透式监管、全链条问责”和机构、人员“双罚”的原则,同时根据问题的轻重,分类采取措施:对违规问题多、情节严重的华金证券,采取责令改正、暂停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,要求公司立即全面整改,着力加强投行管控。对违规问题多、情节严重,且涉及个案违法的华龙证券,综合采取行政处罚、监管谈话等措施,要求公司全面整改,切实吸取教训。对违规情节相对较轻的民生证券、国泰君安证券、联储证券、华安证券、招商证券5家公司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、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,要求针对性解决内控短板问题。对存在轻微问题的证券公司,予以监管关注和提示。
同时,我会对26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了监管谈话、责令改正、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。人员涵盖公司主要负责人、分管投行业务负责人、内核负责人、质控部门负责人、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,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。
全面合规、有效运行的投行内控机制是投行执业质量的基础。下一步,我会将常态化开展投行内控现场检查,从“带病申报”、“一查就撤”、执业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等典型问题入手,重点检查投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、运行是否有效、人员及保障是否到位等,促进保荐机构真正发挥“看门人”功能,为注册制行稳致远夯实基础。